为了进一步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在全体教职员工中形成“安全工作,人 人有责”的强烈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确保我园安全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1、上课点名的范围: 在执行列入教学计划的各科课堂教学、户外活动、游戏活动,都要实行点名制度, 教师必须认真履行对幼儿点名的职责。
2、点名表的填写要求:
(1)任课教师进班后,必须首先认真清点到班人数,逐一核对,并查看幼儿精神状况。室外教学活动上课后和下课前要求两点名。
(2)任课教师要认真如实填写点名册。
3、缺勤幼儿的处理要求:
(1)如有幼儿未到, 必须马上进行落实。
(2)若有幼儿未来上课,上课教师要一方面在班内调查询问幼儿去向,一方面与班主任或值班人员联系,由班主任或值班人员马上通知家长,并跟踪处理。做到课有人上,幼儿去向有人查询。
(3)若发现有幼儿精神状况不佳,上课老师应前往询问情况。若有病情要及时送 往医务室诊治。如有必要马上通知班主任或值班人员,并通知家长。
4、点名册的上交要求: 每月由各年级指派一名人员将全年级各班的点名册收齐后统一上交到保健室,由保健老师测算出本月各班幼儿的出勤率。对于出勤率不达标的班级予以扣分处理
小班出勤达标率:85%
中班出勤达标率:90%
大班出勤达标率:95%